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qū)江門萬達廣場2幢
GB51309-2018是指導我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tǒng)工程應用的主要技術標準。
其中的第3.2.5條對疏散照明燈具的設置部位及其地面的最低水平照度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
疏散照明燈的部位或場所及其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如下圖所示:
▲GB51309-2019中疏散照明地面水平最低照度表
在上表中,規(guī)定了走道、樓梯和一些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照明的照度要求。
要求這些場所的最低水平照度為1.0、3.0、5.0、10.0lx不等。
在布燈設計時,應進行照度計算,要求是在疏散照明區(qū)域內的點照度值,此值僅基于來自燈具的直射光,不考慮房間表面相互反射的影響,采用點照度計算方法計算,在已知燈具配光的情況下,點照度計算比較方便,在圖集《應急照明設計與安裝》中已有計算示例,如下圖:
▲點照度計算公式
由于此方法沒有考慮空間表面反射的影響,實際測量得到的值應比計算值大。
照度測量的范圍在GB51309-2018中沒有明確,為標準易于實施,參考了CIES020和歐盟(en1838:Application rules)標準,對于走道和樓梯,照度測量范圍為走道和樓梯中心線兩側,走道和樓梯寬度的一半,并與GB513092018編制組溝通達成一致意見